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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6月30日

疯狂的石头[片尾曲] - 我是重庆崽儿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城,城头没得神住老一群重庆人。
  男的黑耿直(黑读四声=非常)女的黑巴适(巴适=安逸,舒服,顺眼)火锅没得海椒他们从来不得吃。
  乱皮要财划起(乱皮要财=十五二十 划拳开始喊得那几句),山城啤酒喝起,喝不得的醉起,着不住的趴起。着不住=喝醉了)
  反正回到家头/都是要把那个耳朵弄起来耷起(比喻是个妻管严)所以兄弟伙在外面打死都要雄起。

  你不晓得,我不晓得,没得哪个晓得,那个朝天门的坎坎到底有个好多格(坎坎=阶梯)
  棒棒从来不怕热(棒棒=搬运工)贼娃子从来不怕黑(贼娃子=贼)解放碑的美女再多没得一个是我堂客(堂客是老婆的意思)
  解放碑的钟声还是按时敲响,码头的船再小也会荡起波浪。
  船没有桥多,雾也没有雨多,看着汽车从那屋顶上的公路经过。
  冬天有着夏天路边时的甘露,夏天有着冬天烤火时的温度。
  男的不服输,女的也不会哭,所有麻辣调料到了这里都是大补。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城,城头没得神住老一群重庆人。
  男的黑耿直,女的黑巴适,火锅没得海椒他们从来不得吃。
  耍得黑好的(黑好的意思是十分好),我们喊他兄弟伙。从小成绩不好的,同学们喊他莽拓(莽拓=傻瓜)。
      女娃儿只找耙耳朵(耙耳朵=妻管严),男娃儿不当方脑壳(方脑壳=缺心眼),惹毛了我的人有危险 我从后面飞起一
脚。
      吃饭的时候上菜要喊小妹儿,我的妈妈喊我从小到大只喊幺儿。
      不当狗儿,不当猫儿,不当哈儿(哈儿=傻瓜),我是黑闷黑闷黑闷耿直的重庆崽儿。(黑闷=十分)
  辽崽:兄弟们听说猪肉最近又涨价了。
  土狗:润土,你不是说你家里的花椒很麻吗。
  润土:那这样,土狗我给你二斤花椒你去把猪麻晕,然后我们把它拖到菜市场去
卖了。齐:要得,要得,走,麻猪……

看到强奸罪,突然想到的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这里有几个要点,1、要以暴力和胁迫等手段;2、违背妇女的意志。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强奸罪是专门为保护妇女权益而设置的一项刑法罪名。但是在现在的社会中却不仅仅只有妇女会面对强奸这类型的暴力犯罪。

 

我们可以设想一个犯罪场面: jason是一个双性恋者,并且十分爱好刺激。有一次他突然想到如果可以同时强奸女人和男人会是什么滋味。于是,在一个晚上,jason准备好刀在小树林里守候,准备如果有一男一女同时经过时,用威胁的手段同时强行和两人发生性行为。这时候小明和ANDY(女)(本文中出现名字均为代号)这对情侣在小树林里散步,jason见适合的对象已经出现,便跳出树林,用预备好的刀,威胁小明和andy(女),如果他们不和自己发生性行为即杀死两人。于是,jason与小明(那个最什么的屁股)和andy(女)发生了性行为。 此后,jason被公安机关所抓获。那么根据强奸罪的定义,受到强奸伤害的只有andy(女),而小明被侵害的事实不能以强奸罪处理。

 

这里,师兄可否解答一下,jason对小明的犯罪行为构成什么罪。

 

还有一个问题,如果是男女朋友,一次女生不愿意进行性行为,而男生想要。这时候女生坚持拒绝,于是男生有一些胁迫手段(比如说明天不带你玩或者不带你吃好吃的)强行要求女生违背自己的意志和他发生性行为。 那么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强奸罪。(最高法院好像有相关的司法解释)

 

以上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 也是有理。

6月26日

讨论几年前南京大学的一个没有侦破的碎尸案(二)

前面的内容 在下面一个日志里面

 

补充论证:今天重新查看了网上大部分有关该案件的资料。在这里发现了一个比较重要的线索,在警察对被害人同学的询问中,其中一名同学说被害人有提到她最近认识了一名作家。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线索,但是这并不能肯定犯罪嫌疑人就是一个作家。因为在96年左右,这个期间正是中国报刊杂志的一个快速发展期,在这个期间大量的文学爱好者,都投入到了文学创作中(PS: 那时候我还不喜欢文学), 但大多数都有自己固定的职业,只是用空闲时间给一些报刊杂志投稿。因此,通过这个线索我们得出一点是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并且长期的向报刊杂志投稿。而且我还可以推断的是如果被害人同学所说的这个‘作家’就是本案的凶手,那么其长期投稿的一本杂志,应该是被害人长期阅读过并比较喜欢的一本杂志。并且在这里还有一个小插曲是,案件发生后,被害人的同学因为害怕,把之前借被害人的书快点还了回去,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被害人在同学的眼里应该是一位非常爱看书的女孩,因此可以推断被害人也是一位文学爱好者。最后,被害人有可能是因为在某本杂志上看到了凶手的文章,然后开始向凶手开始写信联系(96年左右笔友在学生当中市比较流行),并逐渐的开始见面聊天。

3、接下来来讨论被害人与凶手之间的关系,在网友提供的资料中有这么一条,1996110,也就是被害人失踪的第一个晚上,早上被害人寝室的被子是叠好的,而晚上是平铺在床上的。有网友分析说,这是因为被害人本来是没有出门的打算。但是我的分析刚好相反,被害人是想要出门,而且还做好了晚上不回来的准备。因为,我们从个人的生活习惯可看出,如果一个人有早上叠被的习惯,那么她在晚上睡觉或者中午休息前,是不会提前去把被子铺好的。只有在她换好睡衣准备睡觉的时候她才会将被子铺好,然后准备钻进被窝里面(怎么想到梦梦睡觉的样子了,不好意思阿 各位)。 所以在这个时候,被害人把被子铺好,是给其他人造成一个她要去睡觉了的假象,然后找机会出门去见一个她不想让寝室同学知道她要去见的人,并且做好了晚上不会来的准备。那么一个让大一女生愿意晚上出去见面并且不想让其他人知道的人,应该是一个他喜欢的男生,并且这个男生和她的生活环境差异比较大,比如说年龄,社会阅历等等(96年的时候大学女生还不像现在的大学女生这样当二奶可以当得洋洋得意)。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推出,被害人和凶手之间不一次的见面,并且被害人对凶手有一种爱慕之情。这可能是源于凶手在被害人所喜欢的某种事物上有着比较丰富的知识。也许他们是准备这天晚上出去再在一起聊一聊大家比较喜欢的话题,而且女孩似乎已经准备好了自己的表白或者是期待凶手的表白。但他们之间是否有情侣关系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推出在被害人眼中他们应该算一对知己,并且凶手在他眼中是一个稳重并且知识渊博的大哥哥或者长者。(有可能还涉及乱伦方面的内容)

 

在这里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简单的给凶手一个画像。(由于心理分析需要大量的资料和繁杂的推理,在资料不完全的情况下作犯罪画像是一个很扯淡的事情,但本人只是为缓解复习的疲劳所以就勉强扯淡一次)。凶手是一个30岁左右不超过35,身高在170左右应该不会超过175(因为身高在175以上的男生很少会有性格内向或者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哲学家和喜欢哲学的除外),体型中等微瘦,头发中长发整齐的三七分,长相温文尔雅,带眼镜,穿者整洁得体但不出众,受过高等教育,家庭工作背景良好,性格内向,习好独处,喜欢文学并有可能是兼职作家。

 

一、案件重演推测

 

一天被害人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篇文章,自己相当喜欢文章作者的风格,因此写了一封信给该文章的作者。从此,两人开始了一段很长时间的笔友生活,(其实这个推论是不太严谨的,因为如果被害人有个长期笔友肯定也会在警察的侦察对象中,然后顺藤摸瓜是比较容易破案的)。那么就有了另一个推测,两个是在一个书店碰面,同时看上一本书,并在书架前驻足阅读,一会儿又来了一个人也拿起了同一本书,看了一会儿这人就开始以书的内容和两人搭话,两人也应负的回答,但在回答中两人却越聊越多,越聊越投机,他们发现大家喜欢这部书的理由看法都很接近,便开始长聊起来,时间渐晚便一起去吃饭,男人请客,吃饭的地方不算最高档,但对一个大一的女生已经算很好了。两人饭间继续深入谈论,交谈十分开心。夜深女生要回学校,但大家都觉得以犹未尽,因此互留联系方式,准备下次又空再聊,这是女生知道了男人是一个往自己喜欢的杂志经常投稿的作家,仰慕之情油然而生。接下来的几次见面,依然充满了快乐的气氛,女生渐渐的被男人的魅力所吸引,男人也对女生有了一点感觉。但是无奈的是男人是一个性心理障碍者,需要一些很变态的行为或者感触才能满足自己的性欲望,其不愿意也不敢有再进一步的行动。但两人都可以感觉到对方蠢蠢欲动的心。1996110,女生说为了回报男人请他吃的饭要到男人住的地方亲手给他做一顿好吃的,小地方出来的女孩从小就做得一手好菜,男人没有办法拒绝答应了女孩的要求。因此,晚上女生在寝室做好了必要的掩护(将被子铺成睡觉的样子)。便和男人联系,男人带她来到自己的住处,有可能是自己买的,也有可能是租的,但是只有一个人住。做饭,吃饭,期间都很平静和往常一样,聊天、说笑。渐渐的夜幕降临,昏暗的灯光,一切都那么浪漫,所有的东西都为该发生的事做好了准备,但男人内心开始煎熬,因为其心理的缺陷,他不敢靠近,但女生却靠近了他,慢慢地凑上它的唇。男人脑海里面又开始播放小时候看到的父母性交的情节,他开始感到惊慌并且开始恶心。过了一段时间,他实在受不了,跑到厕所开始呕吐,女生也惊慌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本能促使他到厕所,照看呕吐的男生,帮他拍背,送水。这时候,男生的脑海里开始浮现他为了满足性欲,而看的一些解剖照片和录像,每次都是那么痛快和舒服,但是都只能看却从来没有做过,是不是这一次可以真正的做一次,男人在挣扎。这时候,刚刚女生和他接吻的画面又浮现在脑海中,恶心,太恶心了,继续的狂吐,不能自制的狂吐。他需要彻底的发泄,他爱这个女生他需要和他灵与肉的结合,帮她清洁她的身躯。毫无预示得,男人转过身,拿起旁边的东西开始刺杀女生。一起都太突然了,女生来不及反抗,来不及呼救,一下两下,女生的所有动作只剩下了本能的神经跳动。男人这时候感觉到相当的满足,但是还不够,他还没有和女生最后的结合,他的欲望也还没有得到满足。他开始拿出自己收藏的工具,开始对女生解剖,过程相当的享受,就像平时看着这些照片手淫的时候一样,不,比那种感觉干痛快,更淋漓尽致。一片,两片。。。。。。男人一片一片小心翼翼的切割女人的身体,动作很熟练,因为在录像已经看过很多次,自己也在一些动物身上试验过很多回。一点阻碍都没有。不知过了多久,男人终于把女孩的身体切成整齐的一片一片的,但他虽然觉得很满足,但是仍然感觉还恶心,觉得女生的身体恶心。父母性爱的画面,不停的闪过,不能让自己的女人这么肮脏。他拿出最大的一口锅,注满水,放在燃气炉上,点火,看着水慢慢的沸腾,高温、清水,这是清洗人身体最好的东西了,他默默地想着。将女孩切成片的尸体一块一块的放进沸腾的水中,然后又捞出来,整齐的放好,放进自己以前上大学时用的牛仔背包里,不够好看,但是整洁并且结实。整个过程都很享受,仿佛整个人都和这个女生融合到了一起,刀切割皮肤的声音是这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以后再也听不到了,因为他已经和自己最喜欢的女生融合到了一起。本来想将女孩的尸体,一片一片吃掉,但是总想留下点什么,不能长期的放在家里,怕被发现,只能将她扔到荒野中,想她的时候到这些地方去看她。。。。。。

 

写完了 发现自己真变态。接下来没有写的了,有兴趣的 发表点意见,讨论一下,一个人分析每啥意思,发论坛回复人太多,耽误时间。

非正常的著名死亡

公元前458年:古希腊剧作家埃斯库罗斯被天上掉下来的一只乌龟砸死。这只乌龟是天上的一只鹰丢下来的,这只鹰可能把他的光头当做一块岩石了。
   

   公元前270年:诗人考斯的腓力塔斯死于失眠症,因为他在思考所谓的“说谎者悖论”。
   

   公元前207年:古希腊斯多葛学派的哲人克里斯帕斯笑死了,因为他看见一只喝醉的驴子试图去吃无花果。
   

   869年:阿拉伯世界伟大的生物学者阿尔·贾希兹在自己的藏书室被倒下来的书架砸死了。
   

   1478年:密谋造反的英国克拉伦斯公爵被处以死刑,按照他的要求,被装在一个马德拉酒的酒桶里溺死了。
   

   1601年:丹麦天文学家泰戈·布拉赫因为在一次宴会上尿憋得太久而死于其后的并发症。当时在宴会中途离开被认为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1751年:法国启蒙思想家朱利安·奥夫鲁瓦·德·拉美特利因为在一场盛大宴会上吃得太多而引起发烧,不治身亡。这场宴会是为他特地举办的,但是席间朱利安是用行动在向嘲讽他的反对派证明,自己真的很能吃。
   

   1771年:瑞典国王阿道夫·弗雷德里克当年2月12日死于消化不良。当天他吃了一顿大餐,包括龙虾、鱼子酱、德式酸菜、烟熏鲱鱼和香槟,最后在第14道菜———他最喜欢的甜点———泡热牛奶的semla(一种瑞典面包)后结束生命。
   

   1830年:威廉·哈斯克森,政治家和金融家,在世界第一辆载客列车第一次公开运行时,死于车轮之下。
   

   1884年:开办了美国第一家私人侦探所的阿兰·平克顿走在人行道上时无意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头,结果死于伤口感染。
   

   1916年:俄国神秘主义学者格利高里·拉思普金,在和政敌吃饭时被投毒,据估计毒药分量够毒死三个人的。但拉思普金却活着走了出去,一个刺客尾随而至,开枪射中他的脑袋。当刺客过去检查他的脉搏时,拉思普金搂住了刺客的脖子扼死了他。拉思普金继续逃跑,又来了一些刺客。在被射中三枪之后,刺客终于捉住了他。刺客棒击他的头部,然后把他扔进冰冷的河水里。拉思普金的尸体被冲上岸边,验尸报告显示,他是被河水溺死的。
   

   1927年:舞蹈家伊沙多拉·邓肯在坐汽车时,其标志性的长围巾卷进了车轮里,她不幸被围巾勒死。
   

   1975年:日本传奇歌舞伎演员三代目坂东三津五郎吃了四份河豚的肝脏,因而中毒身亡。肝脏被认为是河豚最毒的部位,但是三代目坂东三津五郎声称自己百毒不侵。

   1976年:英国乐队Yard?鄄birds的歌手凯斯·拉尔夫在练习他的电吉他时死亡,因电吉他没有接好地线而被电死。
   

   1978年:在自然界的天花病毒被宣布根除10个月之后,英国医生珍妮特·帕克死于天花。一个同事不小心在研究室内走漏了一些病毒,致使帕克感染。她被认为是历史上最后一个天花受害者。
6月25日

转的几年前南京大学的一个没有侦破的碎尸案

有兴趣的来讨论一下,最近看司法有点烦了,需要放松。但案件资料属机密文件,无法得到,只能从从报道和论坛谈论中推理。我的推理在最后。
 
案件事由
1996年1月19日,南京发生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凶杀案:被害者是南京大学的一名大一女生,其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已经被切成了1000多片,而且内脏和头颅也有被煮过的痕迹!

  案件发生后,南京警方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侦破此案。但是,12年过去了,案件还是未破。
  近日,互联网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帖子,发帖者猜测了凶案嫌疑人的杀人动机以及嫌疑人的身份背景,并详细描摹了杀人过程。这个帖子一石激起千层浪,许多网友认为,发帖者很有可能就是凶手或是知情者。
  南大女生被碎尸1000块
  这起案件至今还在张小姐的心里留有阴影。
  案发时,张小姐正在南京大学读书。她清晰地记得,那件血淋淋的上衣在学校橱窗展示的情景——这是当时警方在征集案件线索。案件发生后,几乎所有的女生夜里都不敢出门。
  “实在太KB了。”张小姐现在回忆起来,眼神里还带了丝恐慌。确实,这不是一起普通的凶杀案件,凶手的残忍程度让人发指。据称,凶手杀人后,把死者的尸体切割成了1000多块,还把死者的内脏和头颅放在锅里煮了一下;随后,又很仔细地叠好死者的衣服,把它们分装在多个行李包里,丢弃在南京闹市区的多个地段。
  1996年1月19日清晨,受害者的尸块被陆续发现,震动了整个南京城。警方也立即展开了调查。但是,这名女生比较内向和单纯,交际并不广泛,和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
  随后,警方又注意到,受害者的尸体被切割成了1000多块,切口整齐均匀,应该是对人体解剖知识有所了解的人所为。于是,警方又对医生、厨师等人群进行调查,但还是毫无结果。
  就这样,12年过去了,虽然南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但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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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南大的故事,确实当年在里面学习的时候听过一些,比如说一般学生晚自习都不去新教的,据说新教会莫名其妙地停电,有一次老教人都满了,不得已去了新教,鬼倒是没有看到,可是由于心理因素,总是学不进去,早早就撤了;还有老图书馆那里,底层的窗户是半截在地面下的,白天走在那里心都毛毛的;还有南园2舍的老鼠精,只闻其声,不见其影,最后使我们一宿舍的人都听怪不怪了。。。
  
  最可怕的是那年冬天,一个刚入校的女生被人杀了并且分尸,这个案子到现在还没破,那时候华侨路派出所的民警把BP机的号码都留给女生,让大家感觉可疑时就和他们联系以便于寻找破案线索。当时我一个人住在龙江,刚刚开发住宅入住的人还不多,记得有民警还问过我有没有在那里听过什么异常的声音或者闻过什么怪味?吓得我只好天天去找同学借宿。一晃快10年了,今天想起来还感觉渗人,希望那个可怜的女生早点安息。
。。。
    
  此事是南京著名的119杀人碎尸,至今已经七八年了,没有破案 ,采访过专门处理此
事的南京市鼓楼区公共安全专家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他说此事的案件卷宗已经堆了好几间屋子了
,至今毫无头绪!
  我同事当时曾“有幸”去南京市公,安,局5处(刑事案件处)采访过,跟法医聊天时
,偶尔回头看到桌上赫然摆着一个红色的人头,同事吓死了,问是啥,法医告诉他这就是
被分尸的女生的头,已经被煮过了,所以是红色的。杀人犯还把女生的内脏分割好,煮熟
,用塑料袋分别整齐的包装好,其中肠子还整齐地叠好了摆放的,,,
  
那个案子是太KB了,据说当时医生、屠夫、锅炉工等特殊行业人员都是逐一排查的,因
为分尸的手法很娴熟,很符合人体结构,由于会出那么多的血,只有锅炉房里的煤堆可以
掩盖罪行。。
   破案的民警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没有一点线索,因为那个女生刚上大一,非常单纯
,社会关系简单,没有情杀仇杀等各种理由。我听到一个传言,说最后都请了关亡的人了
,女生的灵魂没有来。
那个案子啊,我们都晓得,尤其是信息管理系的应该都知道,呵呵。听说那女生是泰兴人
还是泰州人,平时很孤僻的。听说出去遇害那天晚上还把被子放下来,就象一个人睡那一
样。发现她的是一个在新街口打扫卫生的老太太,1996年1月19日还是11月9日清晨(反
正大家都说是119碎尸案),她发现一大包东西,还以为占了便宜呢,拿回家一看是包新
鲜的肉片,还以为是哪个一大早买的,就准备烧着吃呢,洗的时候突然看到三个手指,把
个老太太呵死的了。然后就报案,后来一查才知道是个女人的肉,有5百多片,一看就是
很精细的刀功。
  
  后来又在水佐港发现了被抛的其他尸块,数数弄弄听说连前面发现的有一千多片,听
说头被很整齐的切下来,然后用高压锅煮过的,煮就煮了这个杀人犯还不把她煮烂掉,就
是那种皮肉拉呱着,红红的像是给开水烫伤的那种样子。然后用旅行包包裹得很整齐,各
个器官和衣物都摆放得很平整,可以看出来凶手做这些工作时候的细致,心理素质狂高。
  由于当时怕案件公布了引起市民恐慌,一时都没有人知道这个案。只是苦于一点线索
都没有,就在报纸上登了认尸启事。
  
  但是在学校可就不同了,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几个女生看她自从出去就没回来,一天两
天还可以,这都4、5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课也不来上就有点奇怪了,但也没太多想。说
来还巧的是,她们宿舍一个女生这天竟然就破天荒地去买了份《南京日报》来看,大家都
知道《南京日报》是party报,学生是没几个有兴趣看的,可她竟然就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连
中缝都不放过,于是就看到了认尸启事。当时她们就有点感觉不对劲,却又说不出什么,
看那描写的衣物特征和那女生有点相似,当时大家一合计就想去看看。“这个念头按道理
说也不应该有的呀,女生嘛胆子都很小的,却鬼使神差就去了。”这是和那女生同宿舍的
另一个女生后来跟我们讲这个故事时说的。
  
  去了后,衣服一看就是她的,然后就要认尸。法医好象就建议她们不要进去看,等她
家人来吧,说太惨了太KB了。那个看报纸的女生坚持要看说好歹同学一场,没准不是呢
。当时恐怕都还是希望不是真实的,毕竟同学之间还是有点感情的。其他几个女生没敢进
去,就那女生跟着进去才一会就跑了出来,眼泪鼻涕胃液一起啊啊吐起来。“是她是她。

  这样一说公共安全专家就有了一点线索了,然后学校也知道了,家长也来了,然后就要到学校排查,听说在学校设立了一个专案组驻校,一直查这个案子的线索一点都没摸到,什么偷车啊等等的小案子倒是顺带着破了不少。
  
  再说那几个女生回宿舍看她那床就象有个人躺那一样,吓得哦谁都不敢住了,然后把
女生借给她们看的小说都还了回去。然后学校安排住暂时到了青岛路上的华达宾馆,后来
才把她们又重新安排进了四舍。
  
  这个女生死的时候穿了件红衣服,听说会变成厉鬼,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没见过厉鬼,
倒是同性恋、露淫癖见了不少,而且一到119那天就没人穿红衣服,一般也不单独外出了
。97年119的时候听说要杀男的,把我们都吓了一跳,呵呵,毕竟那人刀功实在厉害,任
谁肯定都不愿意这样子被切吧。
  有推测说这个凶手要不是医生(含医学院的学员),就是屠夫,一个人被切成一千多
片哦!你能么?我是不能

天涯网友 黑弥撒
『天涯杂谈』关于南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首先声明,我不是pol.ice,之所以又谈起这桩悬了十几年的无头案,完全是出于个人对这起案件的一点兴趣。之前也看过网上关于这起案件的一些讨论,但说实话,其中大多是在讲故事,基本没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也只能凭借自己的猜测胡乱发表一些看法,目的和大多数人一样,都希望真凶早日归案,被害人的冤魂能早日得到安息。也欢迎各位一起来讨论。
  就目前来看,网上争论最多的,无非是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或者说,从事什么职业。有医生说、屠夫说、厨师说,等等等等,理由不外乎“刀功精湛”。对于嫌疑人的职业,我先不谈自己的观点,单就目前所知的情况,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但问题是,嫌疑人的作案手法真的与职业有关吗?我们不妨做一个大胆的假设:嫌疑人所从事的职业根本与“切肉”无关,但他又具备相关的知识,比方说,利用业余时间自习了解剖学,香港电影《羔羊医生》很多人都看过吧?电影的情节就取材于曾经发生的“雨夜屠夫”案,其案犯林过云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我个人认为,这种假设的可能性比较大。
  犯罪嫌疑人是怎样把被害人杀害并分尸的呢?是在街上偶遇被害人并将其强行带回住所再实施作案?不可能,因为这种情况,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并不熟悉,被害人必然会激烈反抗,即便是成功将其带回住所,杀人后再分尸,也没有必要将尸体切成一千多片,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地叠放好,或者说,没有一种原因会导致嫌疑人这样做,所以,偶遇的说法基本可以排除。既然不是偶遇,那么嫌疑人与被害人之间应当是熟悉的,至少是认识的。是什么能够使两人认识并熟悉呢?我的观点是——相同的爱好。被害人性格孤僻,平时很少与同学交流,但这并不代表她就没有爱好。或许正是由于被害人的爱好与大多数人不同,才会导致她不与同学交流,而当被害人遇到一个与她爱好相同的人之后,她的心情会是怎样?一定是非常高兴,并且很乐于对这个人敞开心扉,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身上也必然有能够吸引他的地方,这些应当是使两人互相熟悉的主要原因。那么究竟是什么样的爱好呢?我先不说,来说点别的。
  南大周围,包括小粉桥、青岛路、陶谷新村、甚至延伸到汉口西路、阴阳营一带,集中了我市的三所名牌大学——南大、南师大、河海。我一直认为,这里是南京文化气息最浓的地方,不知道各位是否有同感?这里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地有品味,包括那些做生意的商人,南京最早卖打口碟的就在这里。这里的种种完全不同于城南或下关的市井小巷,也不同于新街口等商业区,这里之所以有它独特的地方,主要就是因为文化。这样一个充满文化气息的地方,那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当然愿意在此居住,也包括犯罪嫌疑人。接着我想说说打口碟,这种CD的内容多是一些国内不常见的欧美流行音乐、乡村音乐,更多的则是摇滚乐、重金属,甚至那些极端音乐。很多人有一个误区,认为听摇滚乐或重金属甚至极端音乐的人,个性一定十分张扬,装扮也一定奇形怪状,其实不然,听这类音乐的人,恰恰多是那种比较内向,不爱说话,外表也很普通很低调的,尤其是听重金属和极端音乐的。这类人现在仍然比较少,在当时恐怕就更少了。想想看,96年的时候大多数人在听什么?又有几个人明白什么叫死亡、哥特?也许有人会问:你说的共同爱好就是指音乐?没错,可能性非常大。我们不妨再做个假设,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没有任何线索,因此以下只是我的主观猜测,如果各位觉得我是在胡说八道,那就权当听故事好了: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她立刻就被那些以前从未听过的音乐所吸引了,但在当时,CD还比较少见,而一款普通的CD随身听对于她这个穷学生来说也是奢侈品,用现在的话说,她很郁闷。就在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当他了解到被害人没有听这些CD的条件后,更是主动地邀请被害人去他的住处,因为在他家里,也许有一款效果非常好的音响。嫌疑人成熟稳重的外表、文质彬彬的气质、优雅的谈吐,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于是,他们认识了,并很快成为了朋友,他们经常出入嫌疑人的住所,他们听音乐,谈心得,几乎无所不聊。在嫌疑人的面前,被害人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健谈,她觉得自己喜欢这个男人,而嫌疑人似乎也被这个女孩身上的某种东西所吸引。后来发生的事,我不敢妄加猜测,也许他们相爱了,甚至发生了性关系。
  但是被害人并不知道,她已经离死不远了。也许是她的外表,或是气质、又或是穿着打扮勾起了嫌疑人对往事的回忆,一段发生在童年或少年时期的并不美好的回忆,激起了他隐藏在内心深处的一个念头——杀死被害人。他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将心爱的女人永远留在身边,尽管他可能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做了,他觉得被害人太像童年时的“她”了,她们的共同之处太多太多,有时他甚至会觉得她就是“她”。嫌疑人开始不可自拔。每当与被害人相处的时候,嫌疑人总是能够回忆起“她”,回忆起“她”给他带来的快乐,当然,也有伤痛。
  根据以往的变态犯罪的案例,这类犯罪嫌疑人的童年或少年时期基本上都经历过一件或数件对他们身体乃至心理造成伤害的事件,这类事件则在他们心灵上留下了阴影,从而导致了后来的犯罪。本案中嫌疑人过去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我们无从查证,但有一点,事件本身一定对他的伤害很大,且主要是心理上。
  对于嫌疑人来说,被害人像极了“她”,他爱被害人,所以要把她永远地留在身边,但首先,他要为她“赎罪”。
  作案过程我无法做出具体描述,但可以肯定的是,嫌疑人在这个过程中获得了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感。看着被害人的身体像切羊肉似的被切成了一片一片,嫌疑人感到,她的罪赎清了,但这肉体依然污秽,必须丢弃,只有灵魂,才是永远洁净的,只要被害人的灵魂能和他在一起,他就满足了。
  现在,我们可以给嫌疑人简单地画个像: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南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最后再强调一下,以上分析,只是基于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做出的主观猜测,仅代表我个人观点。如果各位觉得我说得不对,欢迎做出更正和补充,如果公共安全专家机关一直没有停止对此案的调查,也希望这些能够对他们的侦查工作提供一点点帮助。
 
网友WCAT666的 回复分析
    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
    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
    一片片地切,没有戴手套,这样才最真实地感觉到整个过程。每一刀的力度,斜度都需要和肉质的状况紧密配合。因此永远没有最完美的那一刀。每一刀都差一点,因为每块肉,即使是同一个部位,也都因为组织结构,血液浓度,骨脉走势而不同。所以每一刀也不同,不能让血水喷出,不能让沫留在刀上,不能破坏了整体的经脉结构,否则,就再也不完美。每一刀下去,都有一些遗憾,因此总想在下一刀弥补。也不知过了多久,切了多久,只是越来越找到那种感觉,运力,手腕。不可抑制。眼睛已经不用再看,只是大脑里还在不断对比那浮现过若干次的情景。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
     几个月前遇到她,当时却并没有在心中有清晰的考虑及计划,只是潜在的。或许不需要去考虑,但潜意识里,已经知道怎么去做。所有的一切,引导的只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如此完美,只能跟随。。。。。
几个月前遇到她,当时却并没有在心中有清晰的考虑及计划,只是潜在的。或许不需要去考虑,但潜意识里,已经知道怎么去做。所有的一切,引导的只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如此完美,只能跟随。把匕首插进她的后背,因为骨头的阻挡和用力方位的不准确,竟没有插得很深,她痛苦地哼了一声,一边转身,一边倒地。血喷了很多,匕首像锯子一样啃噬她的后肋骨,却很糟糕地嵌在那里。用劲拔出,仿佛听见“吱呀”的一声,如开启陈旧的木门。
  很害怕她会大声惨叫出来,于是用匕首迅速割断她的喉管,军用匕首真的是样好东西,看似不经意轻轻一抹,对方的喉管就会像花儿一样绽放和凋落。不过可能真的水平不行,为什么这个女人的喉管这么硬,本来应该很锋利的匕首此时显得特别的钝。她不断的翻着白眼,两只手在空气中徒劳而无力的挥舞,她还没有死,我俯下身温柔的看她,她已经不能发声了,这下没有害怕的理由了。
  
  血液汩汩流出,从她的背和喉。你有生之年都不会看到如此美丽的景象,她的喉部正在鲜艳的如花般绽放,猩红的血泡一个一个的鼓起和炸裂,伴随清泉一样悦耳的流淌之声。那声音又变得怪异,咕咚咕咚的,好像她在极力吞咽,试图把业已流出的血液再吞回体内。她的喉管像是深水中的芦根,被拓荒者的镰刀割伤,露出白花花水灵灵的横切面。伤口的周围积聚了一层细细而嘈杂的血沫。
  
  忽然就不想再割她的喉咙了,旧伤加新伤,那她该有多疼啊,还是换个地方吧。
  
  把匕首端正地插进她的胸口,手感觉到了阻力,这阻力让人心里很充实。骨头在匕首的压力下纷纷断裂,很轻微的“喀嚓”之声。她的心脏那么柔软,像棉絮一样温暖着凶器。她年轻的身躯好像是专为了这把匕首而生,那么完美。
  她的眼神很迷人。像孩子一样的恐惧,又有点沧桑的迷茫。最后,像风中吹了很久的暗红色火炭,慢慢熄灭,黯淡下来。
    
  我观察他的死相。她的血液很鲜艳。没有被血液覆盖的皮肤则好像已经泡过澡一样的白。她的嘴巴微微张着,她的牙齿很白。她的眼睛圆睁,像是涸泽之后的鱼。她以绝望而悲伤的姿势死亡。
  
  打了个寒噤。这南京一月的寒冬,我穿着棉衣还感觉到冷,何况她这个光着身子斜躺在地板上的人呢?拿起她的衣服,一件一件铺在她的身上。那些衣服很细心地掩盖了她身上的血迹,使她看起来好像是在睡觉时做了个可怕的恶梦。我想我真是个善良的人。
  随后的时间里,我枯坐在墙角看着她,她现在安静的躺在那里,我托起她的头,她的脖子已经再没有支撑的作用,头很重,像呆滞的木偶。我拿起她的头,闭上眼睛,转动,那皮粘得紧,旋转了360度,竟自转不下来。
  
  没有头的躯体,真的好突兀,原来人没有头颅真的好难看啊。我把她的头抱在怀里,亲吻她的唇,她的唇软软的,还有些余温,她的长发垂在我的手臂上,痒痒的,却有着说不出来的舒爽。解开她的衣服,脱下,从肋骨开始切肚子,老师说过这样可以方便的取出内脏,她的胃里还有晚上吃的食物,用手掰开,抹了一点到口里,她的消化功能真的不好,有点酸。
  
  直至如今,很多人都问: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

hongtashanyan 的回复分析
碎尸案迷雾重重
  
  在天涯社区,此帖之诡异让很多人毛骨悚然,而天涯社区在没有任何回应的情况下,相继将此类帖子全部删除或封锁。有人产生非常严重的抵触情绪,大家都在疑问“为什么要删帖?违反了哪一条规定?”于是更多的人投入到发帖队伍中来,而天涯社区毫不留情,删除不止。
  
  有从事法律工作者的网友说:“本人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以本人看来,最近转这个案子的好多网友包括楼主实际上就是当时从事此案侦破的侦查人员,至少也是与此案有关的人员,是想如此大案又发生在学校,肯定是重中之重,绝对有专案组,也绝对有重大线索,或者说已经基本确定嫌疑人。但后来出于什么莫名原因不了了之。几位还算有良知的司法人员心下不忿,时隔多年用此种方式捅破该案。为什么现在捅破?只有一个理由,那就是阻力不在或阻力已经退休或调走或失事。”
  
  有网友说:“这个重金属颓废圈子,只能是干部子女。北京多的是。尤其90年代。另外,假设黑弥撒说的是真的吧!玩重金属摇滚的,一般都吸毒。吸毒过量会死人,尤其是初次或头几次。在狂欢的时候,女孩被注射viper死亡,大家没办法,才分尸抛尸,且不是一人抛尸所以地点是一南一北,事情也许就这么简单”
  
  根据推断,可以想见也许“爱金属DE女孩”所说的更有几分可信度,因为她说“这不是一个人做的,这是一个小圈子里的秘密”。难道刁爱青真的是一个爱好重金属又是吸毒者?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刁爱青失踪几天后,她同宿舍的几位同学都不知道她的去向,忽然那天她们宿舍里的一个女孩竟然买来了当地的《南京日报》,众所周知,这份报纸属于go-vern-ment机关报,对于一个女学生来说,买这种枯燥无味的报纸很奇怪,那天她忽然就破天荒买回了这么一份报纸,她仔仔细细的查看,甚至连中缝的文字都没有放过,结果发现了公共安全专家局的认尸公告,仅仅凭借几十个枯燥的文字,这个女孩就觉得是自己的舍友,于是邀着自己的同学一起去查认尸体。工作人员说不要看了,太惨了,而其他的女同学均已放弃,偏偏又是这位同学,非要进去看一眼才放心,看后她出来大哭,并说:“是她,真的是她。”
  
   从尸体被分割成1000多块看,此凶手很冷静、性格内向,内心强烈偏执,做事认真,坚韧极有耐性。这样的人受教育水平不会低,平时表现得可能非常温文尔雅,善待他人。而此人在行使犯罪之后,也许偶尔会有一丝丝的忏悔,或者其犯罪同伙有人想要减轻心灵上的罪责,所以发出这些帖子文章进行旁敲侧击的提醒相关人员,给亡灵以安息。
 
本人的推论
 

鉴于本人对案件经过并不十分了解,只能从黑弥撒几位网友的述说中推断。

一、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本人大胆设想认为:

1、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有着严重心理障碍的人,并且他的这种障碍很有可能是因为其性功能方面有所障碍,造成其不能通过正常的方式来满足性需求。我们可以设想犯罪嫌疑人的性障碍并不是由生理问题造成,而是由心理问题造成;比如,嫌疑人小时候不小心见到过父母的性生活,甚至其父母的性生活中有SM的内容,造成其对‘性’的恐惧(比如认为性肮胀,恶心等)。这种幼年时的影响一直延续到其成年。并且,我们还可以更进一步的认为,在犯罪嫌疑人成人以后与女性的交往过程中,因为其性心理障碍而被其女性朋友在语言或者行为上羞辱过(甚至导致其与心爱的女人分手)。从而加深了其对性满足的渴望,但是这种渴望却得不到正常德满足。就开始迷恋于其他事物,通过在这种事物上的满足来替代性的渴望的满足。因此,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开始对医学人体解剖产生不可收拾的兴趣。

2、对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我和黑弥撒网友的看法相同,应该是受过高等教育,并且在学习方面比较优秀,在高薪行业就职,有良好的家庭背景,从小家庭教育严格,性格内向,平时穿者整洁得体,看上去温文尔雅,不喜欢说话,但是在工作单位或学校属于老好人,不主动接触人,也不主动得罪人,喜欢生活在自己的幻想之中,年龄在30—40岁左右。A、首先我们对抛弃的尸体分析,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并被整齐的放好,甚至连内脏和衣物都整齐的叠好。这样我们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应该喜欢比较整洁的环境,喜欢在东西整理得竟然有序,而能养成这个习惯可以推断出其从小应当受过比较严格的教育,但也不排除犯罪嫌疑人有从军经历(但有这种心理障碍的人 很难自愿去从军,并且按照国内自愿从军的规定,可以排出其有从军经历)。B、其次,由于尸体以被切片,我们不能判断被害人在死前是否有个反抗行为,或者有过食用安眠药或迷药的行为。我们先假设,被害人在死前并没有反抗行为,那么证明被害人已经对犯罪嫌疑人有了一定程度的信任。而具被害人的同学的叙述,被害人是一个性格内向并且比较孤僻的人。 那么要取得这类型人的信任,一般是和这类型人有着同样的性格,并且还有同样的爱好。(在这里黑弥撒假设了一个‘大口cd’说) 因此,我们可以推断出犯罪嫌疑人的性格应当和被害人相似,属于比较内向的性格。紧接着,我们假设,被害人在死亡前有过反抗行为,那么我们可以认为被害人并不认识犯罪嫌疑人或者是有过一些接触但是不深,这就导致了犯罪嫌疑人在准备作案时被害人的反抗。但是在这里我们如果假设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性格比较开朗的人,身边的朋友也比较多,那么他是否有可能将其实施的一宗如此大的杀人案隐瞒12年之久。因为通常性格开朗之人,其心智都比较开朗,对人和社会都比较有同情心,如果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性格开朗之人,那么他是否可以经受12年的良心谴责而不漏一点痕迹。我觉得是不太可能的。在这里有网友提到过 ‘宗教祭祀说’,但如果真的是一种宗教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应当是有延续性的并且有一定的宗教痕迹在里面,在本案我所知道的资料中,这些东西都没有,所以我认为这个说法可以排出。 因此这样也可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是一个性格内向并比较孤僻的人。C、对于犯罪嫌疑人的职业,在这里我认为可以排除是医生这类型的职业,因为如果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其职务的工作来满足其变态的需求,那么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并且智商还不错的人,不会选择犯罪来满足。 因此,我们可以推断犯罪嫌疑人是一个非医务人员但是平时时常接触到医学内容的精英人物。在一次一次对医学事务的接触中更加诱惑了其的犯罪欲望。(未完待续)

 
6月20日

[转] 分开多久会想念

如果你们在一个班,一起自习,一起上课下课,一起泡茶一起记笔记,离开一秒也无所谓,还有下一秒;

 

如果你们在一个学校,可以一起去图书馆,一起去露天电影场,一起进食堂一起看星星看月亮,一起跑八百一起手牵手进小树林,一天不见,至少还有明天,至少还可以一起毕业;

 

如果仅仅在一个城市,也还可以一起逛街,一起吃冰一起玩电玩,一起坐公交一起乘电梯,可以一起想起城市某家小店某个好玩的去处,一个星期不见也会想念,毕竟不是每个星期都有空,每个节日都放假;

 

可是,有些人一刻不曾想念。不思量,自难忘。不敢想念,因为不敢忘记。

 

可是可是,有些手很久很久没有办法牵,有些依依不舍吻只能对着电话……

 

新买了发卡,不知道什么时候得到他的赞美;下雨啦,有没有人给她撑伞;碗里有他最喜欢吃的肉才想起来不能夹给他;夜里醒了,因为梦到她的身边有另一个他给披衣服;逛街脚疼了,那个心疼的人不再提醒说,回家吧;学习累了,想捏捏她的肉肉的脸告诉她,其实你不用减肥,一点不胖;有了古怪的点子,留着忍着,打电话时告诉他,然后听他说,好,下次我们见面时一起……

 

下次,下次有多久?

 

一个人裹紧大衣一个人吹吹风,一个人承受另一个的理想,一个人奋斗为一个人的承诺, 一个人左手握右手,一个人坚强一个人守着信仰,一个人等着,等着一句话:下次见面时一起!

 

 

愿那些在不同的地方奋斗的恋人未来幸福。

6月19日

狼王的胜利

                                           Img257584080 
       凯尔特人在波士顿TD北银花园131-92狂胜湖人,以4-2的总比分淘汰湖人。‘狼王’ 加内特终于拿到了总冠军。
兴奋阿!!! 
       加内特贡献“两双”26分14个篮板,皮尔斯17分10次助攻,朗多21分8次助攻,波西11分,雷-阿伦在第四节命中4记3分,全场3分球9投7中,平了NBA史上总决赛单场个人命中3分球纪录,最终砍下全场最高的26分。39分也创造了NBA史上总决赛生死战的最大分差。 真牛b, 哇哈哈。
6月13日

下雨了 打雷了~~~

下雨了 北京下雨了。 真的 北京也会下大雨。 下班走出大楼的我 被这场倾盆大雨着实的吓了一跳。 原来北京也是会下大雨的。
     拒绝了同事好心的帮助, 一个人开心的走在雨中, 仍由雨点噼里啪啦的落在我的身上,呼吸着四周充满了水汽的空气。仿佛回到了家里,仿佛和兄弟们一起在雨中狂奔,估计下次再能一起狂奔的时候大家都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了吧。
     很开心,原来北京也是会下大雨的。
6月8日

尼采---人精神的三重境界

查拉图斯特拉说人生的精神境界有三重:初级像骆驼;中级像狮子;高级像孩子---------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
 
初级境界像骆驼:为什么会象骆驼呢?  查拉图斯特拉说 在这个阶段有很多重负压在人的精神之上, 比如装得谦卑是为了隐藏; 表现出痴狂而忘记了智慧;取得进步时受到各种诱惑;为了真理追求知识却忽略了去提升高贵的灵魂等等, 在这种状态下久而久之,人默默的忍受,慢慢的人们开始不以其为重负,反而充满崇敬之心。 就像一只骆驼驮着重担在沙漠上行走。
 
中级境界像狮子:当有的骆驼对其的负重到了忍耐的极限时,人们的精神境界就过渡到了中级境界---变成了狮子。在这个时候,人们开始要求自由, 要想成为自己的主人。 但尼采仍然认为 在这个阶段狮子们并不能真正的自由。 因为还存在着一个上帝----现在我们可以把上帝看成社会的各种腐朽的制度。  狮子举起‘我想要’的旗帜,但上帝却挡在了前面 告诉它‘你应该’怎么样。 所以人们还是在被动的接受着。
 
高级境界像孩子: 为什么连狮子都做不到的事,孩子能够做到呢? 因为孩子们天真、健忘,像一个新的游戏,一个自转之轮,是一个新的开始,是神圣的肯定。 因此查拉图斯特拉认为:就像孩子创造一个新的游戏一样,人们需要对自己生命进行神圣的肯定,自己的精神就是意志,这个世界是自己的。

我觉得尼采对人生的精神境界做了一个比较客观的阐释,但在现在的社会中已经越来越少有人能够达到最高境界了。越来越多的人徘徊在骆驼与狮子之间,甚至更多的人有能力变成一只狮子或者孩子,但却更愿意成为一只虔诚的骆驼,自以为光鲜的背负着一大堆重负在人群中昂首挺胸。其实每个人都可以像孩子,不过越来越少的人愿意过这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上帝告诉人们能者就应该多劳,但人们却不知大家都只是一群体力劳动者,只不过表现方式不一样而已。所以这个世界大师越来越少,可笑的是 我啰啰嗦嗦的说了一大堆,自己也只是一个不愿意当孩子的人罢了。

北京的......

北京的......
           陈奕帆
 
北京的天,始终都由一层又一层坚实的灰色组成。
有人说男人的肩膀就应当如北京的天,坚实而有力。
 
北京的路,始终都由一条又一条宽直的大道组成。
有人说男人的心胸就应当如北京的路,宽广而平直。
 
北京的空气,始终都由一阵又一阵干燥的清风组成
有人说男人的精神就应当如北京的空气,清逸而躁动。
 
北京的城市,始终都由一座又一座踏实的方块组成。
有人说男人的性格就应当如北京的城市,平实而稳重。
 
有人说北京是一座男人的城市,但在北京的男人却很少能读懂他。
是啊! 这世上有多少的男人又有几人能真正的读懂这经过无数男人历练的城市。
 
一个男人除了应当拥有冒险漂泊的勇敢,承担责任的勇气,还应当具备什么。
我迫切的想知道,却在自己的生活里迷茫。
 
君子之交的淡薄
不贵难得之物的深远
还是宿敌狭路相逢的霸气
......
 
一切的一切,我还需要在这个经过无数男人历练的城市中历练。